近年来,虚拟货币的“造富神话”吸引了大量资本和人员涌入,挖矿”作为获取虚拟货币的核心环节,一度被视为“低门槛高回报”的捷径,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的收紧,以“挖矿”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屡见不鲜,当挖矿行为触碰法律红线,公安机关的利剑便会出鞘,立案侦查,坚决维护经济秩序与金融安全。
虚拟货币挖矿:从“风口”到“风险”的异变
虚拟货币“挖矿”本质是通过大量计算资源竞争记账权,从而获得虚拟货币奖励的过程,早期,挖矿被视为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探索”,但在暴利驱动下,逐渐演变为一场消耗能源、规避监管的灰色游戏,部分从业者为了降低成本、追求收益,不惜触碰法律底线:
- 非法窃电:私搭乱接电线,绕过计量装置,大肆盗窃国家电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甚至引发安全隐患;
- 破坏环境:部分地区依托廉价水电,甚至违规建设高耗能挖矿项目,加剧能源消耗与碳排放,与“双碳”目标背道而驰;
- 洗钱诈骗:利用挖矿收益作为“洗白”工具,与电信诈骗、非法集资、贩毒等犯罪活动勾连,为黑钱提供“合法”外衣;
- 非法集资:以“云挖矿”“矿机众筹”等名义,向公众吸收资金,构建庞氏骗局,最终卷款跑路。
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更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早已超出“合法经营”的范畴,成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重点。
公安立案:挖矿违法犯罪的“法律照妖镜”
面对虚拟货币挖矿乱象,公安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挖矿活动坚决立案侦查。
立案标准:明确法律红线
公安机关立案挖矿案件,主要聚焦以下几类犯罪行为:
-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电能用于挖矿,数额较大的,依据《刑法》第264条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经营罪: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交易活动,或为挖矿提供非法电源、场地等服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据《刑法》第225条定罪处罚;
- 洗钱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挖矿、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的,依据《刑法》第191条追究刑事责任;

- 非法集资罪:利用挖矿项目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构成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依法严惩。
2023年,某省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窃电挖矿案:犯罪团伙在农村偏远地区租赁厂房,私自变压器、绕用电计量装置,日均窃电超10万千瓦时,用于比特币“挖矿”,涉案金额达1.2亿元,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逮捕,涉案矿机、赃款被全部追缴。
侦查手段:科技赋能,精准打击
虚拟货币挖矿具有隐蔽性强、跨区域操作、资金流向复杂等特点,公安机关通过“科技+传统”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侦查效能:
- 大数据追踪:利用电力监测系统、区块链数据分析平台,锁定异常用电行为和虚拟货币钱包地址,追溯挖矿收益流向;
- 跨区域协作:针对挖矿团伙“异地作案、资金跨境”的特点,多地警方联动,统一收网,避免犯罪嫌疑人潜逃;
- 全链条打击:不仅追究挖矿实施者的责任,还对为挖矿提供矿机、场地、电源、洗钱等服务的上下游产业链进行深度打击,实现“斩草除根”。
警示与反思:挖矿不是“法外之地”,合规才是正道
公安机关对虚拟货币挖矿犯罪的立案侦查,向全社会释放了明确信号:任何打着“科技创新”旗号行违法犯罪之实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需警惕“挖矿暴富”的陷阱,切勿参与非法集资、窃电等违法活动;对于企业而言,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放弃高耗能、高风险的挖矿业务,转向合规的科技创新领域;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需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监管力度,杜绝“钻空子”“打擦边球”现象,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虚拟货币的未来在于技术创新与合规应用,而非无序的“挖矿竞赛”,唯有坚守法律底线,回归理性与规范,才能让区块链技术真正服务于实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安机关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对虚拟货币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筑牢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