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虚拟货币挖矿作为区块链技术早期应用的重要环节,曾一度吸引大量资本与劳动力投入,随着我国对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持续收紧,尤其是2021年以来一系列明确禁令的出台,“虚拟货币挖矿是否犯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一问题并非简单的“是”或“否”,而是需结合国家政策导向、行业监管动态及具体场景综合判断,本文将从政策演变、法律定性、合规风险及未来趋势四个维度,全面剖析当前我国虚拟货币挖矿的法律边界。

政策演变:从“默许存在”到“全面清退”

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态度经历了从早期相对宽松到严格禁止的显著转变,这一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早期探索阶段(2013-2017年):风险提示与初步规范

虚拟货币挖矿在我国兴起后,监管部门主要关注其金融风险,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但并未直接禁止挖矿,而是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开展相关业务,这一阶段,挖矿行业在民间快速发展,部分地区甚至将其作为“数字经济”的探索方向。

整治收紧阶段(2017-2020年):能耗问题与风险防范

随着挖矿规模扩大,其高能耗、资源消耗及对金融秩序的潜在风险逐渐凸显,2017年,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首次明确“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并要求“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尽管该文件未直接点名“挖矿”,但为后续监管定下基调,2020年,国家发改委将虚拟货币挖矿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产业,明确要求“淘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全面禁止阶段(2021年至今):政策落地与强力清退

2021年是虚拟货币挖矿监管的“转折点”,5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随后,发改委、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下称《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虚拟货币挖矿的违法性,要求“全面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严禁新增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通知》还强调,挖矿活动“能耗高、排放大”,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背道而驰,且“扰乱正常经济金融秩序”,需坚决清理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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